香港公司注册之秘书常见问题
问:何谓公司秘书?
答:根据香港现行法例,有限公司必须委任一位香港当地法人或自然人担当公司秘书作为法律担保。其职责为安排会 议、准备会议纪录、提交法定文件给政府部门、确保公司符合法定要求等。
问:公司秘书有什么资格要求?
答:1. 如属个人,必须常居于香港,即香港居民; 2. 如属公司法人,必须为香港注册之有限公司。
问:董事可否兼任公司秘书?
答:可以,只要该位董事为年满18周岁的香港居民 。
问:如没有适合人选出任公司秘书一职怎办?
答:我司提供的注册香港公司服务里已有包括首年的公司秘书,在第二年的年审后也会提供 公司秘书作注册之用。